最新提示:

热点文章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创城进行时
领导讲话
工作部署
道德建设
基层建设
文明之星
志愿服务
十九大精神
文明网站

【曝光失信案例】制止餐饮浪费!景县2例典型案例公布!

创建时间:2023-12-20 15:23
浏览量:0

  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今年以来,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着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餐饮浪费违法行为,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景县某快餐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2023年10月17日,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景县某快餐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景县某火锅鸡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10月25日,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景县某火锅鸡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上升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为一己私利,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否则不仅有违社会公德,更将受到法律惩处。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将予以责令改正,警告处罚,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餐饮浪费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