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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文明安全祭祀工作的通告
2020-04-02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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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倡导文明祭扫、现代祭祀,弘扬祭祀新风,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做好春季防火工作,防止新冠肺炎交叉感染,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和春季火灾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广大群众要摒弃传统祭祀方式,采用鲜花祭祀、网络祭祀、微信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思会等安全、绿色、环保、节俭的方式,追忆先人,寄托哀思,严防发生火灾事故,避免因人群聚集造成交叉感染。
二、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冥纸、冥币、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三、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对祭祀烧纸、燎地边等引发火灾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拘留,或视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
四、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非法野外用火的,追究其监护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家人和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的形式进行祭祀。对公职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冥纸等引发火灾的,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六、为及时发现、制止上坟烧纸等行为,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发生和损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110
景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来源:景县新闻